根据人事处《关于受理专业技术人员2021-2023年聘期“缓冲期”考核的通知》通知,2021-2023年聘期考核结果为“基本达到”者,给予一年缓冲期,缓冲期内(2024年1月-2024年12月)完成聘期任务的,予以补充认定考核等级。经本人申请,现就受理补充申请情况予以公示。
- 李**,在2024年聘期“缓冲期”内完成教科研积分;
- 陈**,在2024年聘期“缓冲期”内完成标志性成果;
- 赵**,在2024年聘期“缓冲期”内完成标志性成果;
- 王**,在2024年聘期“缓冲期”内完成标志性成果;
- 王**,在2024年聘期“缓冲期”内完成标志性成果;
- 王**,在2024年聘期“缓冲期”内未完成标志性成果;
- 翁**,在2024年聘期“缓冲期”内未完成标志性成果。
公示时间:2025年2月24日-2月28日。如有异议请向金沙娱乐城app学生处(学生工作部)反映。
咨询电话:李老师 17350538681
监督电话:纪检监察室 0598-8399682
学生处(学生工作部)
2025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