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专业技术人员2021-2023年聘期“缓冲期”考核情况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5-02-24来源:学生处(学生工作部)作者:动态浏览次数:10

根据人事处《关于受理专业技术人员2021-2023年聘期“缓冲期”考核的通知》通知,2021-2023年聘期考核结果为“基本达到”者,给予一年缓冲期,缓冲期内(2024年1月-2024年12月)完成聘期任务的,予以补充认定考核等级。经本人申请,现就受理补充申请情况予以公示。

  1. 李**,在2024年聘期“缓冲期”内完成教科研积分;
  2. 陈**,在2024年聘期“缓冲期”内完成标志性成果;
  3. 赵**,在2024年聘期“缓冲期”内完成标志性成果;
  4. 王**,在2024年聘期“缓冲期”内完成标志性成果;
  5. 王**,在2024年聘期“缓冲期”内完成标志性成果;
  6. 王**,在2024年聘期“缓冲期”内未完成标志性成果;
  7. 翁**,在2024年聘期“缓冲期”内未完成标志性成果。

公示时间:2025年2月24日-2月28日。如有异议请向金沙娱乐城app学生处(学生工作部)反映。

咨询电话:李老师 17350538681

监督电话:纪检监察室 0598-8399682


学生处(学生工作部)

2025年2月24日